【国法拍卖】​关于拍卖腾冲市腾越镇尚家寨社区恒益半山御景幼区贸易Z7-2号房地产一宗的布告taobao

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13日10时至2021年5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天猫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腾冲市腾越镇尚家寨社区恒益半山御景小区商业Z7-2号房地产一宗[不动产权证书号:腾冲县房权证腾越镇字第20151687号、土地证号:腾国用(2015)第124991号];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建筑规划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面积140.60平方米,建筑面积558.96平方米;设置抵押权利负担,抵押权人为提起拍卖申请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先行在天猫网上注册天猫账户和支付宝账号,并确保支付宝支付上限能达到法院确定的保证金数额。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天猫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昌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昌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4月14日起至2021年5月12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昌宁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房时间根据咨询看房情况确定,由本院统一联系安排)。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天猫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十日内(即2021年5月2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昌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行,账号:3146,开户联行号: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原标题:《【司法拍卖】​关于拍卖腾冲市腾越镇尚家寨社区恒益半山御景小区商业Z7-2号房地产一宗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