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网老凤祥18k金项链多少钱_周六福一条金项链多少钱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老凤祥18k金项链多少钱,以及周六福一条金项链多少钱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文章详情介绍:

商场卖的18K金都是一口价,为什么不是像黄金伦克来计算呢?

 

大家好,我是小汉锤金块,是一名专业从事金银首饰领域的工作者,大家如果对金银首饰有什么疑问都可以给我留言,小汉看到第一时间给予回复。

今天我们就来讲解一下有关:商场销售的18K彩金为什么都是一口价?到底什么是才是彩金?

现在大家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一些人群佩戴首饰也是选择多样化,一些做工精巧的首饰就这样进入了大家的视野,最为大家熟知的就是18K彩金系列了,当然不看到首饰本身的样貌,对大家说起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会很陌生,下面小汉给大家细细讲解,大家就该知道什么是18K彩金是什么样子的了。所谓的18K彩金就是现在金店或商场或旅游地区比较畅销的一种首饰,通常都是一口价进行销售,被大家所熟知。

18k彩金是黄金含量至少达到75%的合金,即金含量为18/24的合金,其余25%为其它贵金属,包括铂,镍,银,钯金等。18K金是造价较低而且佩戴较舒适的一种金饰。

国家标准GB11887-89规定,每开(英文carat、德文karat的缩写,常写作”k”)含金量为4.166%,开金含金量分别为(括号内为国家标准):

8k=8*4.166%=33.328%(333‰)

9k=9*4.166%=37.494%(375‰)

10k=10*4.166%=41.660%(417‰)

12k=12*4.166%=49.992%(500‰)

14k=14*4.166%=58.324%(583‰)

18k=18*4.166%=74.998%(750‰)

20k=20*4.166%=83.320%(833‰)白18K金

500×500 34k jpg

21k=21*4.166%=87.486%(875‰)

22k=22*4.166%=91.652%(916‰)

24k=24*4.166%=99.984%(999‰)

24k金常被认为是纯金,成为”1000‰”,但实际含金量为99.99%,折为23.988k。18K金就是纯度大于等于75%的黄金。

那么18K金为什么会被大家叫做“彩金”呢?

工厂会根据产品的需要组合25%的贵金属,根据25%中贵金属含量的不同,来决定18k金的颜色。

国内主流的18K金

1、白18K金(就是市面上叫做 白彩金 首饰上面的字印为G750或AU750)

2、黄18K金(就是市面上叫做 18K黄金 首饰上面字印为18K或18K黄金)

3、玫瑰金(就是市面上叫做 玫瑰金 首饰上面字印为18K或AU750)

4、彩18K金(就是市面上叫做 白彩金 首饰上面的字印为G750或AU750)

18K白由75%黄+25%银、镍+锌组合而成(镍不得超0.3%)

18K黄色K金:75% +镍+银+锌

18K玫瑰K金:75%+铜+银+锌

18K白色K金:75%+银+镍+铂+锌或75%+钯,呈略带青黄的白色

为什么18K彩金在市面上进行销售都是一口价销售?

18K金在市面上进行销售的时候都选择一口价,主要原由是在制造加工的过程中工艺费用占据了很大一部分,从原料到成品还会有损耗,所以价位在零售方面是一口价进行计算。它的价位产生在工艺和损耗上有相对的成本,所以当你买了,在拿来当旧料回收的话,就会出现买卖差距很大的一个高度,这也是被很多人认为18K彩金是很不保值的商品首饰之一(当然中间也会有买卖地方不同,所导致的价位差距)。但是18K彩金佩戴的话效果还是可以的,工艺要比黄金首饰的外形光亮,做工也细致,首饰类型也很耐看,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被大家所认同的原因,还是在于买卖的价位差距太大。(彩金的价位主要是体现在工艺和外表上,跟黄金首饰相比,确实是不保值滴)

今天就讲解到这里啦,大家如果对彩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即可,如果有什么自己的想法和说法都可以在下方评论出来,让我们大家一起来探讨。

 

1克黄金近800元,南昌一门店被投诉

江南都市报讯 卢勇、全媒体记者范晶摄影报道:日前,南昌市民付女士在新建区乐尚城”周六福”花费 9886 元,购买了一对”足金件手镯”(另赠送一条足金件项链),回家一称,发现金手镯加上金项链只有 12.6 克重。她质疑,当时销售人员没有明确告知金首饰重量,存在诱导消费。

不仅如此,”周六福”出售近万元的金首饰给付女士竟然没有出具发票。付女士认为,”周六福”应当出具发票而没有出具,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

■消费者:”一口价”黄金折合近 800 元 / 克,退货遭拒

9 月 27 日,记者来到”周六福”采访。付女士出具的质量保证单,仅标注了标价和实收金额,没有注明重量、单价、工费等产品信息。据付女士介绍,当时她是经销售人员推销才选择了这对金手镯。她说,购买金手镯花费了 9886 元,但事后一称发现重量只有 12.6 克,”现场标出黄金的价格不到 420 元 / 克,我买的金手镯单价折合近 800 元 / 克,感觉被套路了,如果提前告知了重量,那我肯定不会买了”。付女士认为商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她找到”周六福”,要求换购并对换购的黄金首饰称重,却遭到了拒绝。

■”周六福”店员:她不问,谁会主动告知金首饰重量

记者注意到,该店橱柜内很多黄金首饰的标签上仅标明了品名、证书号和价格,没有标明金含量及重量。店内销售人员廖影解释称,这些金首饰为精品黄金,有很高的工艺价值,以”一口价”形式出售,不按重量销售,也不会标明重量,属于公司的规定。另外,还有一些普通黄金首饰,按每克金价加上工艺加工费来计算价格。

当记者提问道,销售时为何不告知消费者金手镯的重量?廖影说:”付女士没有问金手镯重量,就像衣服有个破洞,你不问,怎么会主动告诉你呢?”

■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协调无果,商家态度比较强硬

随后,记者跟随付女士来到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堎分局,此前,付女士已多次来到该分局进行投诉。该分局副局长夏洪涛表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商家不告知黄金首饰的重量,消费者可以选择不购买,没有具体法律条文强制规定商家一定要告知。”我们协调过几次均无果,商家态度比较强硬。”夏洪涛说。

不过,记者注意到,关于”一口价”黄金,全国各地都存在类似投诉,而与付女士有着相同遭遇的消费者也不在少数。在类似案例中,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更多是强调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商家应尽到的告知义务,最终的处理结果多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与商家进行协调,最终帮助消费者完成退货。

■律师:商家应主动公示产品信息

针对此事,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李子君律师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就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该知情权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等。并且商家不能以消费者未询问商品详细信息为由而得以豁免,商家应当履行告知消费者主要信息的义务。

李子君还称,有关职能部门”无法可依”的说法站不住脚,实际上属于”有法不依””不作为”的体现。职能部门应对涉案门店进行约谈,规范其销售行为,并积极协调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范俊杰

审核:金路遥

1克黄金近800元,南昌一门店被投诉

江南都市报讯 卢勇、全媒体记者范晶摄影报道:日前,南昌市民付女士在新建区乐尚城”周六福”花费 9886 元,购买了一对”足金件手镯”(另赠送一条足金件项链),回家一称,发现金手镯加上金项链只有 12.6 克重。她质疑,当时销售人员没有明确告知金首饰重量,存在诱导消费。

不仅如此,”周六福”出售近万元的金首饰给付女士竟然没有出具发票。付女士认为,”周六福”应当出具发票而没有出具,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

■消费者:”一口价”黄金折合近 800 元 / 克,退货遭拒

9 月 27 日,记者来到”周六福”采访。付女士出具的质量保证单,仅标注了标价和实收金额,没有注明重量、单价、工费等产品信息。据付女士介绍,当时她是经销售人员推销才选择了这对金手镯。她说,购买金手镯花费了 9886 元,但事后一称发现重量只有 12.6 克,”现场标出黄金的价格不到 420 元 / 克,我买的金手镯单价折合近 800 元 / 克,感觉被套路了,如果提前告知了重量,那我肯定不会买了”。付女士认为商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她找到”周六福”,要求换购并对换购的黄金首饰称重,却遭到了拒绝。

■”周六福”店员:她不问,谁会主动告知金首饰重量

记者注意到,该店橱柜内很多黄金首饰的标签上仅标明了品名、证书号和价格,没有标明金含量及重量。店内销售人员廖影解释称,这些金首饰为精品黄金,有很高的工艺价值,以”一口价”形式出售,不按重量销售,也不会标明重量,属于公司的规定。另外,还有一些普通黄金首饰,按每克金价加上工艺加工费来计算价格。

当记者提问道,销售时为何不告知消费者金手镯的重量?廖影说:”付女士没有问金手镯重量,就像衣服有个破洞,你不问,怎么会主动告诉你呢?”

■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协调无果,商家态度比较强硬

随后,记者跟随付女士来到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堎分局,此前,付女士已多次来到该分局进行投诉。该分局副局长夏洪涛表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商家不告知黄金首饰的重量,消费者可以选择不购买,没有具体法律条文强制规定商家一定要告知。”我们协调过几次均无果,商家态度比较强硬。”夏洪涛说。

不过,记者注意到,关于”一口价”黄金,全国各地都存在类似投诉,而与付女士有着相同遭遇的消费者也不在少数。在类似案例中,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更多是强调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商家应尽到的告知义务,最终的处理结果多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与商家进行协调,最终帮助消费者完成退货。

■律师:商家应主动公示产品信息

针对此事,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李子君律师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就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该知情权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等。并且商家不能以消费者未询问商品详细信息为由而得以豁免,商家应当履行告知消费者主要信息的义务。

李子君还称,有关职能部门”无法可依”的说法站不住脚,实际上属于”有法不依””不作为”的体现。职能部门应对涉案门店进行约谈,规范其销售行为,并积极协调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范俊杰

审核:金路遥